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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招聘1人公告
日期:2024-01-30 浏览
为贯彻党的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是湖北省文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湖北省书法院、湖北省国画院、湖北省网络文艺传播中心牌子。主要负责湖北省签约制文学艺术创作扶持项目的评审、湖北省中青年文艺人才库的评审、文艺培训、湖北省文联“互联网+文艺”工作、组织重点文艺作品的创作、研讨与推介等。湖北省书法院是以书法创作研究教学为主要任务的专业学术机构,主要职能是弘扬荆楚书道理念,促进书法创作、加强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开展教学培训、组织学术交流等。湖北省国画院以“汲古开新,国风楚韵”为办院宗旨,是以中国画创作与研究、展览、教学和学术交流为主要任务的专业学术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聘者应从事书法专业工作,专业造诣高,具有美术师书法方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品入选、入展(含获奖、获奖提名)中国书法兰亭奖,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报名邮箱wxysybgs@163.com。

  咨询电话:027-68880780;联系人:刘老师。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按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考核;报名结束后,低于1:2开考比例的,由省文联党组研究确定取消或保留该岗位,并在湖北文艺网上公布调整情况。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分为专业背景考核和现场创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专业背景考核主要从考核对象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从业年限、参展情况、获奖情况、期刊发表、专著出版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现场创作考核,要求考核对象根据提供的考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创作。本次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创作水平等综合素质。

  (二)现场创作考核出题方式。题目由考官集体商议现场出题。

  (三)专业背景考核与现场创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分不得低于60分,现场创作得分不得低于70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背景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成绩在湖北文艺网公布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文艺网http://www.hbwy.org.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文联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湖北文艺网http://www.hbwy.org.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文艺网http://www.hbwy.org.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80780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8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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