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1项改革事项纳入全省试点
昨日,记者从市营商办获悉,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试工作要求,我省日前确定37项改革事项先行试点,其中我市创建试点21项,为全省各市州最多。
这21项分别为:“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小切口、项目化”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用能联动报装,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联动办理,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模式,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进口货物申报模式,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大力推进一事联办,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企业信用修复,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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