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取消23项村(社区)证明事项
5月24日,记者从宜昌高新区营商办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该区决定取消23项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2项村(社区)证明事项。
据介绍,23项村(社区)证明事项主要包括能力证明、大病关爱家庭收入证明、住改商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灵活就业证明、流动人口居住地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人口和收入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居住信息证明、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租金减免、家庭困难证明、大学生困难家境调查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表现良好证明、退休证明、幼儿园保教费补助证明等。保留的2项证明事项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认证,接收证明。
根据要求,凡列入取消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今后各部门均不得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对确需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应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宜昌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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