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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
日期:2021-06-17 浏览

《方案》着眼于“办什么”,明确“五个围绕”的重点任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围绕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增进民生福祉,围绕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方案》着眼于“怎么办”,提出“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价”的方法举措。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收集意见建议。聚焦群众反映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和疫后民生领域短板问题,集中力量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办;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办;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对办实事效果进行评估,完成情况较差的、进度滞后的、群众不认可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巩固提升办实事效果。

《方案》着眼于“谁来办”,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办实事的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按照“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直接受益”的要求,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市级层面统筹确定一批实事项目,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领办,解决一批群众期盼、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市、区)和县处级以上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和单位职能职责,确定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项目,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领办,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领办重点实事项目。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办理1件实事。广大党员在岗位实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志愿服务中办实事。

《方案》着眼于“办实办好”,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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