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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失业保险金本月起上调
日期:2021-09-14 浏览

本月起,湖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

其中,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和猇亭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1620元/月,较去年增加270元/月;宜都市、枝江市标准提高到1485元/月,宜都较去年增加360元/月,枝江增加243元/月;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标准提高到1368元/月,较去年增加2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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