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召开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结果,宜昌得分82.39,在全国排名第12位,比上一年度测评结果提升19位,在湖北3个参评城市中居第1位。据悉,2021年,宜昌市场监管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501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21.71万元。
近年来,宜昌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消费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放心消费环境格局。2020年10月,宜昌市政府印发《宜昌市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城市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2020~2023年)》,提出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建立宜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明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在湖北省率先建立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八项规范”集中监管制度,发放“鄂冷链”追溯码13.3万余个;宜昌市1775家药店落实“四类药品”监测预警防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大中型餐饮单位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率、核酸检测率均达到100%,重点防疫物资和生活消费品价格监控实现常态化。2021年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50187件,同比增长30.27%,其中咨询31306件,投诉15066件,举报38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2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