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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日期:2022-11-22 浏览
11月19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上,生态环境部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授牌。宜昌市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泽江代表宜昌登台领奖。这是宜昌启动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以来,获得的首块国家级金字招牌。宜昌市环百里荒乡村振兴试验区被授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是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它不仅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也彰显着一个地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的努力与实践。

  近年来,坐拥232公里长江干线、“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宜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不遗余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人居改善”等为重点,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建设“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时代“赶考之路”,工作经验先后多次被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推介。

  目前,宜昌已获得两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分别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环百里荒乡村振兴试验区,获得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分别为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远安县、秭归县。

  宜昌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展现宜昌担当、作出宜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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