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结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4个事业单位的4个岗位,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
二、引进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编号打包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发送至岗位对应的联系邮箱。
(1)《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需本人承诺签字)。
(2)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引才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且所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上专业必须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引才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扫码查看更多信息↓
0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长发〔2021〕25号)精神,结合实际需要,拟组织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引进3人,涉及3个事业单位,3个岗位。
二、引进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县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现役军人;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社局(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县人社局一楼大厅3号窗口)。
3.报名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在引进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者须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717-5336021
03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结合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实际需要,拟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3个岗位,招聘3人。
如本次招聘计划未完成,可由学校按照此方案制定并发布公告再次组织招聘,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转发。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前一日18:00,报名时间不少于10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告的邮箱。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须将身份证、相关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工作经历等原件扫描件,同本人简历、《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登记照片、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咨询电话:13986763119(郭老师)
04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2023年教师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拟公开引进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6个岗位,共引进10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3月30日17:3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邮箱:ghhwhy@dingtalk.com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2023年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本人有关《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
(5)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持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6)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05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项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文)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学校开展博士专项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博士31名,涉及8个岗位。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及以内(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编制。正式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二)安家费。享受学校一次性安家费40万元(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及博士后分别增加安家费10万元、6万元、4万元)。夫妻为双博士的,可同时享受相关待遇。
(三)科研经费支持。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四)生活补贴。宜昌市新引进的博士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20万元生活补贴;
(五)住房政策。首次在宜就业的博士三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或房源不足时博士按每年12000元发放租房补贴。首次在宜就业2年内购买人才房按博士10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六)岗位聘用。按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岗位政策中新进人员可聘用等级予以聘用
(七)关于配偶。配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学校相关岗位要求的,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安置。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
(八)服务期
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或合同,首次服务期8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博士人才招聘公告从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有效。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
2.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简历。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境)外大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成绩单;
(4)提供简历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教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