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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门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3-09-24 浏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来荆创业就业,满足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才聚荆楚·智慧荆门”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详见《荆门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荆门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进行。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24-2633802。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4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4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8月24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准考证打印: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6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四)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300分。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类别和内容

  1.按综合管理类别设考。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岗位表》中已注明先面试后笔试岗位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日关注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工作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报市人社局核准。对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全额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凭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于9月下旬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三)笔试总成绩公布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四)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综合成绩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三支一扶”办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4日至9月5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荆门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及申请加分表》(附件3)。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七、体检及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用人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按《荆门市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一揽子支持措施(试行)》(荆办发〔2023〕1号)文件落实相关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和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请报考者加强关注。

  (二)《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三)考生自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724-233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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