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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丹江口市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日期:2023-10-05 浏览
为加强我市水质安全保障监管平台建设,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专业平台运营团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水质安全保障监管平台运行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纪律性强,执行任务坚决,自律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强;

  5、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相关电子设备;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丹江口市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完成。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1∶30.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三、考试办法

  (一)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水质监管平台工作密切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包括计算机基本知识、操作系统应用、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网络知识等方面内容,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技能复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复试人员名单,由专业机构对进入复试人员的实际操作应用能力进行测评,测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技能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依据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分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水都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后备人才库建设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缺额后人员及时补充,建立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未进入最终聘用名单的人员,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1的数量统一建立平台监管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1年内有效)。工作人员因到龄离任、辞职、解聘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成绩排名顺序对入库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进入监管平台工作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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