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服务
2023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日期:2023-10-26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用编计划的通知》(襄机编【2022】60号)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及“才聚荆楚˙智汇襄阳”工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办学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招聘计划数与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工作人员32名,其中高校教师20名,专职辅导员10名,财务职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对象、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度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通过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szp.hbxytc.cn:8088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需要在网上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总支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相关时间节点

  (1)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如招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提交各类证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为近30日内下载的PDF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报名人员如果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学位办[2011]25号)、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

  4.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反馈结果。报名截止后一周内,符合直接面试的岗位审查合格人员可直接下载《面试通知书》。增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笔试公告发布一周内下载《笔试准考证》,逾期未下载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对自己填写的个人信息、提交证件和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负责,若有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虚假行为,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名人员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

  七、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原则上实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如果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则增加笔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包含教育学、管理学相关知识,考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进行。

  对符合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日,属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对上述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教师岗位采取说课、讲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总计15分钟,其中说课3分钟,讲课7分钟,答辩5分钟;专职辅导员、财务职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三道题,时间10分钟,答题时间比例为3:3:4。

  2.面试人员比例。

  参加笔试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免笔试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的,须向学校出具手写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xyzyrsc2022@163.com。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工作人员确实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由学校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缺额,造成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后,学院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3.面试成绩合格线。

  为保证招考人员质量,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75分。

  (三)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属于招聘《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栏显示“全部进入面试”的考生免笔试,不缴纳笔试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在报名现场办理报名费减免登记。

  八、成绩计算

  考试实行百分制。

  (一) 只参加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 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九、成绩查询

  
  十、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对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人员以及“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均组织面试加试。出现政治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在学院官网、市人社局网站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终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关系。

  十一、防疫须知

  学院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考试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学院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学院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宜昌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