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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日期:2023-12-29 浏览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各岗位人才队伍,解决我院日益发展对高质量专业化人才的迫切需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化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程序、严守秘密、严肃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我院拟计划公开招聘信息化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信息化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满足招聘岗位的所有需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不良嗜好及违法犯罪记录;

  3.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4.工作认真、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高校在读学生;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hubyjs.org.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16:00截止

  2.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应聘者登录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hubyjs.org.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发送指定邮箱rlb@hubyjs.org.cn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表中的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来电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2024年2月26日9:00-2024年3月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收到通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F2栋三楼012室)现场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以专业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相结合,重点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未收到邮件或电话通知面试的视为未通过笔试。

  (五)面试+实操

  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实操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则全部进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及实操。在面试前有弃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进。

  面试、实操满分均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实操结束后可通过电话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七)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体检通知单》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及复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由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享受同类在编人员的福利待遇,并按照《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执行薪酬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已招聘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应聘者在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笔试、面试、实操、体检等程序的,后果自负。

  (三)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本方案若与国家政策相违背,则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七、联系单位及方式

  咨询电话:027-87705362(李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生物城F区666号(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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