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荆州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松滋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松编办发〔2022〕8号)和“有编、急需、从紧”的原则,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开展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3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的范围为松滋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男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同志为副高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3、具有2年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人岗相适分析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8:3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截止。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到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现场报名。
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局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人岗相适分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人岗相适分析得分按照4:4:2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人岗相适分析×20%。笔试、面试、人岗相适分析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在2024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进行岗位核减,笔试照常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和人岗相适分析阶段。
笔试成绩将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3、人岗相适分析
人岗相适分析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考生面试结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人岗相适分析评分。
人岗相适分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组织实施。人岗相适分析满分为100分,人岗相适分析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经历、奖励情况、政治面貌和其他等方面。人岗相适分析具体评定办法另行确定(具体办法在面试公告时发布)。
笔试、面试、人岗相适分析评分的综合成绩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情况,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因考生在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完成考核工作,确定拟选聘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聘人员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公示拟选聘人选缺额的,由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3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的范围为松滋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男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同志为副高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3、具有2年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人岗相适分析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8:3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截止。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到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现场报名。
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局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人岗相适分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人岗相适分析得分按照4:4:2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人岗相适分析×20%。笔试、面试、人岗相适分析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在2024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进行岗位核减,笔试照常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和人岗相适分析阶段。
笔试成绩将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3、人岗相适分析
人岗相适分析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考生面试结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人岗相适分析评分。
人岗相适分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组织实施。人岗相适分析满分为100分,人岗相适分析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经历、奖励情况、政治面貌和其他等方面。人岗相适分析具体评定办法另行确定(具体办法在面试公告时发布)。
笔试、面试、人岗相适分析评分的综合成绩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情况,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因考生在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完成考核工作,确定拟选聘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聘人员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公示拟选聘人选缺额的,由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享受选聘用人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用现工作单位并纳入常态化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