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天门中学校园招聘公告
湖北省天门中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享誉全国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占地面积358亩,设施齐全,育人氛围浓郁。学校现有三个年级72个教学班,学生4000余人,教职工380人。学校秉承“求实、严谨、勤奋、进取”的校训,确立了“博学明德、自强致远”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以校风优良、环境优美、管理优化、质量优异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特色学校”、“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零犯罪学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称号。
根据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湖北省天门中学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湖北省天门中学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编制教师16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2023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5.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届能按时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大类一致。2022届、2023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应聘报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大类一致;其中应聘人员为985、211学校毕业生且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可放宽至理学类、工学类专业。
(2)2024届能按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大类一致。2022届、2023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也可应聘报名,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大类一致。若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为985、211学校且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可放宽至理学类、工学类专业。
7.2024届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8.报考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间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初审、资格审查、面试和能力测试、确定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初审地点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招聘会。
2.省内外各重点高校现场宣讲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2.资格审查内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按照审查资料清单提交资料,招聘单位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5)毕业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实行网签的可不提供);
(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
(三)面试和能力测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能力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面试和能力测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2.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长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能力测试方式为说课或试讲,满分100分,说课时长为10分钟,试讲时长4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面试、能力测试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5.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湖北省天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四)确定签约
对经面试和能力测试都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再参与其他岗位应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和能力测试且达到面试和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
(五)体检和考察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在“湖北省天门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和发布体检考察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天门市教育局政工科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且经天门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报考天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申请。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及教育局资格审查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天门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在天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教育局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新聘人员的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外,还可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校园招聘考试考核等重要环节由天门市教育局委派相关人员现场参与监督指导。
2.本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未完成的编制计划将调剂到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计划中,具体招聘办法另行公告。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4.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湖北省天门中学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湖北省天门中学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编制教师16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2023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5.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届能按时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大类一致。2022届、2023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应聘报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大类一致;其中应聘人员为985、211学校毕业生且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可放宽至理学类、工学类专业。
(2)2024届能按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大类一致。2022届、2023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也可应聘报名,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大类一致。若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为985、211学校且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可放宽至理学类、工学类专业。
7.2024届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8.报考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间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初审、资格审查、面试和能力测试、确定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初审地点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招聘会。
2.省内外各重点高校现场宣讲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2.资格审查内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按照审查资料清单提交资料,招聘单位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5)毕业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实行网签的可不提供);
(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
(三)面试和能力测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能力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面试和能力测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2.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长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能力测试方式为说课或试讲,满分100分,说课时长为10分钟,试讲时长4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面试、能力测试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5.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湖北省天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四)确定签约
对经面试和能力测试都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再参与其他岗位应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和能力测试且达到面试和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
(五)体检和考察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在“湖北省天门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和发布体检考察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天门市教育局政工科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且经天门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报考天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申请。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及教育局资格审查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天门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在天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教育局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新聘人员的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外,还可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校园招聘考试考核等重要环节由天门市教育局委派相关人员现场参与监督指导。
2.本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未完成的编制计划将调剂到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计划中,具体招聘办法另行公告。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4.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理。
5.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湖北省天门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8-533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