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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4-03-11 浏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招满即止;

  2.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24:00。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rszp.hbou.edu.cn。

  2.联系电话:027-87588841。

  (四)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在读证明);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与湖北开放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4.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以便查看考试通知及相关消息。

  5.开考比例:专技十级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专技十二级岗位按照1:7的比例开考;不足1:7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6.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关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一)笔试

  1.应聘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2.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7的保留岗位计划。

  如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则成绩计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1.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专任教师和专技教辅岗位。

  (1)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包括自我介绍、实操、试讲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三)总成绩

  1.高层次人才岗位。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专任教师和专技教辅岗位。总成绩=笔试*40%+(专业面试*60%+结构化面试*40%)*60%

  3.辅导员岗位。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4.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http://rsc.hubtvu.net.cn/)网站上进行查询。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5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任教师、专技教辅岗位专业面试考核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88841(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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