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通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以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通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通山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通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8:30至7月19日18:00(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二)报名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便民服务站。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报名咨询电话:0715-2880071(县人社局)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
4.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关于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驻通山县辖区内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由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查并出具符合报考资格的证明。
6.缴费确认、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1)缴费: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即视为报名确认。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8:00,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7月22日8:30至7月22日18:00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号码:0715-2880071。
(3)领取准考证:2024年7月24日8:30至7月25日17:30,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类别及形式:根据文化单位的行业特点,本次县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公开招聘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
县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面试重在测试专业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为主,分三轮进行面试。面试程序采用本专业才艺展示,另自选两项本专业外的个人才艺展示(舞蹈、戏曲、歌曲、朗诵、表演五选二)和本岗位专业问答的方式。考生自备音乐,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考生也可自备辅助工具。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被取消岗位且不愿改报的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政务网查询本人成绩。
五、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笔试人选。进入笔试人员须缴纳笔试费50元。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通山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并按面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四)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科目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类别及形式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笔试为综合管理类(B类),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笔试为综合管理类(C类)。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00分,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00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通山县政务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笔试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入围笔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2.笔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笔试的,取消其笔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笔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五)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笔试
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定向招聘驻通山县辖区内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进行公示。
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50元。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通山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四)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根据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一)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四)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通山县政务网统一公布。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成绩计算
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的折算方法和折算比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公布。
(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一专多能者优先。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通山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通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8:30至7月19日18:00(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二)报名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便民服务站。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报名咨询电话:0715-2880071(县人社局)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
4.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关于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驻通山县辖区内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由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查并出具符合报考资格的证明。
6.缴费确认、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1)缴费: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即视为报名确认。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8:00,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7月22日8:30至7月22日18:00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号码:0715-2880071。
(3)领取准考证:2024年7月24日8:30至7月25日17:30,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类别及形式:根据文化单位的行业特点,本次县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公开招聘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
县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面试重在测试专业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为主,分三轮进行面试。面试程序采用本专业才艺展示,另自选两项本专业外的个人才艺展示(舞蹈、戏曲、歌曲、朗诵、表演五选二)和本岗位专业问答的方式。考生自备音乐,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考生也可自备辅助工具。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被取消岗位且不愿改报的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政务网查询本人成绩。
五、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笔试人选。进入笔试人员须缴纳笔试费50元。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通山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并按面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四)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科目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类别及形式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笔试为综合管理类(B类),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笔试为综合管理类(C类)。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00分,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00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通山县政务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农村文化工作队岗位笔试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入围笔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2.笔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笔试的,取消其笔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笔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五)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笔试
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定向招聘驻通山县辖区内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进行公示。
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50元。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通山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四)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根据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一)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四)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通山县政务网统一公布。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成绩计算
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的折算方法和折算比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公布。
(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一专多能者优先。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