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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以钱养事”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4-08-15 浏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1名,委托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机关综合管理岗1名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能遵守工作纪律,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需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能力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襄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待遇

  参照《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期限

  首次聘用期限2年,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续聘事宜。

  六、招聘安排

  (一)报名

  招聘公告将发布在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xfkx.cn/)和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xhxhr.com/)。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襄城区芙蓉路芙蓉园写字楼),现场报名请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报名;

  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2990304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岗位。报名资料不齐全者不受理本次报名。

  3.联系人:0710-3602679、15587750730伍主管(微信同号)。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签字扫描件;

  (2)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要求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根据职位要求,遵循固定程序,通过结构化面试,评价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按照要求提交政审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资料或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体检

  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

  (六)聘用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最短聘用服务年限为2年。

  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因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通知环节除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外,特殊情况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顺畅。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试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以上岗位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本公告所列内容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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