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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市长江日报社专项招聘公告
日期:2024-10-25 浏览
为满足我市新闻媒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长江日报社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1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长江日报社采编人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0名;

  (二)长江日报社采编人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6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5.应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务职称、相关从业经历和工作能力等。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情形的;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11月8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报名(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选或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同步将报名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以“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cjrbrsb@163.com),报名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中午12: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长江日报社。

  (二)资格审查

  1.由长江日报社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月18日下午17:00。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0日中午12:00-11月22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打印报名表,用于后期资格复审。报名确认不需缴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笔试、履历分析、面试三个环节,综合测评成绩按照笔试30%、履历分析20%、面试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笔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及履历分析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人数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才能进入履历分析阶段,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履历分析阶段。对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全部完成后,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

  (1)进入履历分析阶段人选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分析、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3)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参与排名,判断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综合笔试、履历分析、面试等情况,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长江日报社参照《武汉市202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长江日报社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确定递补的,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审批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30天内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至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发布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5693275/027-85695902。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按照公告及附件要求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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