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市“引才专列”活动 中南大学站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咸宁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决定组织全市53家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和病理化服务建设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及2023、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医疗机构招聘“病理化服务建设相关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对象及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2025年应届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
4.属于全日制教育取得的学历,2017年以后国家统一招生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招聘政策;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名额
咸宁市计划引进事业单位人才9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1《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考生既可以在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进行线上报名。
(一)现场报名
招聘会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9:00,地点在中南大学毓秀楼一楼展览厅。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考生,将《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附件2)真实完整填写后,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现场提交报名表给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10:00至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下午17:30。
(二)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把《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的联系人邮箱,各单位报名邮箱见《岗位表》。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10:00开始,2024年11月22日(周五)下午17:30截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3)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四)年龄计算方式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一人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
本次引才专列主要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面谈考核评分作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
面谈考核时间初步定于11月份,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超过20人以上(含20人)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谈考核的方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谈考核得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1.工资福利。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引进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一般于每年度12月份发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其他。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引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
1.《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2.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及2023、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医疗机构招聘“病理化服务建设相关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对象及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2025年应届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
4.属于全日制教育取得的学历,2017年以后国家统一招生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招聘政策;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名额
咸宁市计划引进事业单位人才9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1《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考生既可以在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进行线上报名。
(一)现场报名
招聘会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9:00,地点在中南大学毓秀楼一楼展览厅。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考生,将《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附件2)真实完整填写后,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现场提交报名表给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10:00至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下午17:30。
(二)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把《咸宁市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的联系人邮箱,各单位报名邮箱见《岗位表》。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10:00开始,2024年11月22日(周五)下午17:30截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3)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四)年龄计算方式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一人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
本次引才专列主要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面谈考核评分作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
面谈考核时间初步定于11月份,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超过20人以上(含20人)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谈考核的方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谈考核得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1.工资福利。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引进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一般于每年度12月份发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其他。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引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
1.《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2.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