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介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一)在化妆品、美容用品和卫生用品领域(包括各类彩妆产品、护肤品、护发品和香水等)进行投资和再投资;(二)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2、在国内外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6、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和服务;(四)建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其投资领域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提供与其产品和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六)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及出口许可证的商品出口;(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及与公司及与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母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九)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承接境内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一)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从事化妆品、美容用品、卫生用品、日用杂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眼镜(隐形眼镜除外)、太阳眼镜、首饰饰品(毛钻、裸钻除外)的批发、零售(含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十二)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流通(限分支机构经营);(十三)美容美发(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